挪用停车场 限期“退还”
贵阳市开始全面清理整治,并将制定新的停车收费方案
金黔在线讯贵阳市的机动车数量到今年底将接近40万辆大关,现在正以每天178辆的速度增长;而1990年以来建成的465个地下停车场中,初步核实有86个被挪用,挪用面积126586.63平方米,挪用停车位3617个。9月10日,贵阳市委、市政府召开依法清理整治被挪用室内停车场动员会,全面启动这项工作。
据贵阳市副市长徐恒介绍,由于历史及管理等方面的原因,贵阳路面停车的现象较为普遍,让本来就不宽敞的道路更加狭窄,严重影响车辆通行。
据了解,贵阳市依法清理整治被挪用室内停车场将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目前——9月30日,向社会公布室内停车场被挪用情况;10月1日——12月31日,要求责任单位自行恢复停车场使用性质及面积;2009年1月1日——6月30日,对未恢复停车场使用性质及面积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对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修建停车场的,将由规划核准少建面积,原地恢复;局部或全部无法恢复的,将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罚款;对非人防配套工程而挪做他用的停车场部分,按现行市场价补收土地出让价款或土地收益金。所得款项由政府统筹,易地建设停车场,确保明年7月31日前取得实效。
据了解,在依法清理整治被挪用室内停车场的同时,贵阳市也将完善停车场管理;按照停车收费“中心区高于城郊、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制定停车收费价格调整方案,利用价格杠杆有效解决占道停车;同时也将强化停车场及周边的交通管理。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收益 作者: 本报记者 毛海峰编辑: 李茂
(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