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限塑令,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规范城关地区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剑河县工商局近日组织近十余名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对县城关集贸市场、超市、商场,就国家限塑令颁布实施后不合格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集中整治。
在检查中,县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对各市场、超市、商场使用塑料袋的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清查,对仍然违规使用的不合格塑料袋当场没收封存,同时就相关的政策和知识对各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耐心的讲解。在这次集中整治清理工作中,共没收不合格塑料袋近15万只,工商部门将在近期进行集中销毁。(夏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