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下拾荒,一个桥墩轰然倒下……日报“记者热线”牵线法律援助
11月24日,贵州人潘昌林在给“记者热线”电话中说起打赢的这场官司时,他显得很高兴。“这样,我就可以把欠下的钱还掉了……”他说,等待的过程太久了,他总算等来了这一天。
10个月前的一天,潘昌林在衢州西区一建设工地捡垃圾,突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大桥墩压成重伤(本报1月13日、19日、31日分别进行了报道)。在日报“记者热线”的帮助下,出院后的潘昌林走上了打官司维权的道路。
[出事]
打这个官司,潘昌林心里没底。
30岁的潘昌林是贵州省黄平县翁坪乡人,靠捡垃圾为生。原来左眼失明,左手只有一个手指。出事时,他在桥底捡拾建筑垃圾,一个废桥墩被挖机推倒时,砸到了潘昌林。他的右手和右腿粉碎性骨折。
潘昌林的老乡们凑钱把他送进了医院。“能留下一条命,就很幸运了。”他的老乡随后去找建设工地的人,对方避而不见,在工地开挖机拆桥墩的人也跑了。这些在衢州捡垃圾的外地人,不认识什么人,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借来的2万元医药费用完之后,潘昌林不得不出院了。
后来,潘昌林的老乡从一张旧报纸上看到了日报“记者热线”,于是打了这个电话。
[艰难]
律师王晓东和助手李剑一起,在柯城区汪村乡汪村村一个破旧阴暗的屋子里,找到了卧床不起的潘昌林。
眼前的场景让他们很吃惊。“床是用砖头和木板搭的,盖的是破棉絮,有一股霉味,屋里好像还漏雨。”
那时,潘昌林已经花完了借来的钱,妻子从贵州赶来照料他,每天靠她在外捡垃圾维持生活。有时他们连最便宜的蔬菜都买不起,老乡们看不过去,常常送一点米菜给他们。
通过日报记者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晓东接手了这个案子。他们赶到工地建设项目部去协商,对方根本不愿承担责任。
潘昌林用歪歪扭扭的字迹,给王律师写了一封信。“王律师,我现在不能捡垃圾,生活都很困难,家里三个孩子没有钱上学了,实在很困难……欠老乡2万多,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还清……”潘昌林想通过协商,让对方多少出一点钱,还一点债,把生活维持下去。但是对方态度很坚决,不出钱。
“那时我根本不抱希望了……谁会来帮我这样的人。”潘昌林说,是王律师鼓励他叫他坚持下去的,不管多难也要打官司。
[开庭]
在等待的过程中,潘昌林很焦急。王律师和助手也在各地奔赴,详细地进行调查取证。
5月15日,柯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9月25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那一天,潘昌林和出事当天在场的目击证人,早早候在了法院外。
在法庭上,被告方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人认为,他们已经在工地设置了警示牌,而潘昌林等人是不听施工人员劝阻,擅自到工地上捡垃圾的。
原告方出示证据,表明建设工地上的警示牌是在潘昌林出示后才设置的。他们认为是工地施工人员不当,才导致原告被压伤的。
庭下调解未成,潘昌林只好等待法院的判决。10月30日,法院作出判决:由被告赔偿潘昌林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的70%,计24050元,并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这个案子很好地体现了一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审判决书下来后,王晓东律师也松了一口气。王律师告诉潘昌林,如果对方不继续上诉,那么等判决书生效后几天内,他就可以拿到钱了。
“如果没有衢州日报、没有王律师的帮助,我不可能来打这个官司,也根本不可能得到赔偿。”潘昌林流下了眼泪。
现在,潘昌林身体基本恢复了,手臂和大腿中还各留着一块钢板,他准备拿到了赔偿的钱,再去医院动手术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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