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检察院办公室管理工作
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变
杨海英
[摘要] 基层检察院办公室为了适应发展阶段性转变,就必须慎重审视自己的新增职能,并在具体的管理活动中逐步走出静态化管理的惯例,务必逐渐向动态化管理的方向转化。否则,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就会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积压,出现死锁状态,阻碍办公室工作的进程,大大降低工作效率。
[关键词]静态管理 动态管理 事中动态管理 事后动态管理 死锁
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处在组织系统的中枢部位作为重要综合机构,其职能传统上既承担着以文辅政、督促检查、综合协调等政务工作,同时又肩负着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大量事务性工作。这些工作虽然不是检察业务的核心工作,但却是全院整体运作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所以工作效率的高低和效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较大地影响到院内工作稳定,有序、正常的开展。
从维护基层检察院运作的稳定性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的角度来看,以往的“按章办事”是办公室工作的主要立足点和重心。基于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这一特点,其工作方式一般表现为变通性不强、灵活性不足,久而久之其工作就表现出静态化乃至机械化的特性。
随着当今社会和犯罪形势多样性和复杂性显现,检察工作日趋棘手。科技强检的创建和不断的深入开展,对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层检察院办公室管理工作的静态化特征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发展需要。随着检察业务的不断发展以及服务理念的提升,各类活动、事务不断增多,以前原本可以暂时将其忽略的很多问题,现在都必须依次地被提上工作日程上来。而在当前基层检察院不可能增设新科室和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就成了一个缓冲地带,无形中就被注入很多新的职能。例如,统计报表,财务结算、检察系统的专网建设、网络的运用以及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基层检察院办公室为了适应发展阶段性转变,就必须慎重审视自己的新增职能,并在具体的管理活动中逐步走出静态化管理的惯例,务必逐渐向动态化管理的方向转化,否则,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就会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积压,出现死锁状态,阻碍办公室工作的进程,大大降低工作效率。
根据自己在院办公室工作一年多以来的工作实践经验和认识,认为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可分为“事后动态管理”和“事中动态管理”两类。所谓事后动态管理,即采用一定的方法,经常性地对以往留存下来的资料记录进行梳理,找出隐含在这些资料中的规律性的东西,并为以后更好的管理提供一定的依据,从而有效地避免办公室管理工作中过多专注于“合法性”而忽视其“合理性”的弊端。事后动态管理也对办公室工作干警的传统工作方法提出了质疑,要成为优秀的办公室工作干警,就要把日常的、零碎的、片断式的资料和纪录,以一种系统的形式而不是流水账的形式,呈报给院领导,从而为院领导进行有效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资料。所谓事中动态管理,是指在基层检察院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每位干警不仅是机械地履行自己的分工事务,还应在事态发展的过程当中,适时主动地介入到办公室内部的事务中去。从动态管理的角度来看,办公室工作遇突发事件或者出现个人事务拥挤,就急需要办公室其他干警的配合。此时,办公室其它干警就应当立即介入进来,听从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的内部临时调配,事中动态管理利于办公室形成合力,加快工作进程,使工作得以顺利、有效的开展。同时,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还应适时了解院内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办公室干警近来的情绪和困难,及时给予协调和处理。要做好基层院的事中动态管理,要求基层院办公室对内分工既要明确责任,又要注重培养办公室干警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
基层检察院办公室管理工作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不仅只是管理方法的转变,更是一种观念的转变,要求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必须培养动态的、系统的管理思想。办公室干警必须培养动态的发散思维意识,不要只局限于个人分工事务,要适时关心整个办公室的工作,放眼于全院工作的实际状况,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和综合能力。基层检察院办公室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嬗变的过程中,其管理工作在一定时期内会变得更加繁琐,但只要通过努力,完成转变,形成机制,管理工作就日趋规范、更为有效。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就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提高工作水平,树立好“窗口”形象,从而推动工作上档次、上水平、上台阶,为院领导和检察业务工作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参考文献] 《浅谈办公室管理工作的动态性》
《动态的办公室管理 》